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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治国必须破除地方保护主义

李士谦、袁亨川
2001-02-06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在《理论视野》2001年第1期上撰文认为,地方保护主义把地方的局部利益置于全局的整体利益之上,为了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局部利益违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不执行中央的统一政策、调控计划和纪律规定,直接损害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,甚至连犯罪的问题都加以保护。事实证明,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、实施“依法治国”的一大障碍,不克服地方保护主义,改革开放、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。清除地方保护主义,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,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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